由于方便、快捷,目前仍有市民出行选择摩托车。其中,有部分上路的摩托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也有无牌摩托车、外地牌摩托车。他们明知违法,但是心存侥幸,认为途经的不是重要路段,路程也不会很远,交警不会发现,也有摩托车驾驶人见到交警执法时就兜路走。近期,山东潍坊昌乐县交警部门就对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情况进行了严查。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摩托车的最长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近日,昌乐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违法上路达到强制报废摩托车、外地牌摩托车、无牌摩托车查扣力度,采取设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的方法,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了不少的问题。摩托车驾驶员的主要存在问题大多是行驶中不戴头盔、不携带驾驶证等行为,当问及是否对摩托车报废有了解时,大部分人表示“不知道”。
报废摩托车危害有多少?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二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三轮摩托使用年限为12年,由于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12万千米或使用13年后就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这时候的车辆应已是“百病缠身”,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已经大大降低,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强制报废。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吕奉武介绍,报废摩托车上路危害极大。首先,随着车辆老化,车的驾驶性能、安全性能大幅降低,行驶中容易发生意外;其次,报废车辆肯定通不过年审,更没有相关保险,发生事故后理赔困难,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隐患;再次,报废车辆的尾气排放量普遍超标,对城市环境污染严重。
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将面临什么处罚?
交警表示,报废摩托车由于制动、灯光、转向等老化,其实就是一颗“流动炸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强行开报废摩托上路也会受到处罚。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刘瑞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广大摩托车车主和驾驶员一定要留意摩托车的登记时间,不管车辆现状有多好,只要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就不能再上路行驶了;更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危害,避免受到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严重处罚。”吕奉武说。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资格的处罚。例如,某人持有“A1A2E”机动车驾驶证,因驾驶报废摩托车被吊销驾驶证的,可能很多人认为只吊销摩托车“E”准驾车型,但按法律规定,该驾驶员持有的“A1A2”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连同吊销。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报废车驾驶证被吊销的,在2年内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能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证。另外,市民处理报废摩托车时,一定要把摩托车交到有资质认可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如果市民不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随便卖给非法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很有可能会导致报废车辆和其残件重新流入社会,这将会给市民的出行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文章来源:昌乐传媒网